桦川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拼搏进取,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推进“平安桦川”建设,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的稳定和治安大局的平稳。
在新形势下,桦川公安干警忠诚履行责任意识不变,创先争优劲头不减,自我加压,围绕佳木斯市局部署的“完善四项工程、打造三个中心、开展三项活动、强化三个支撑、办好三类案件”的工作重点,确定了“开展五项重点工作,创新四个思维理念,推进八项措施举措,打造五个品牌亮点”的工作目标,努力在困境中谋求小局的大作为。
抓基层打基础在软硬件设施建设上占领制高点
多年来,桦川县公安局一直面临经费紧张、财力不足的问题,但是从班子到基层,不气馁,不懈怠,不等不靠,经济落后,思想不落后,突破经费困境,采取向政府争取,单位自筹、动员行业场所自建的办法,把有限的经费和全部的精力全力投入到基层基础建设中。
1、深入开展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
三年来,派出所和各基层所队的计算机更新率达100%,手提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达到一个办案组一台,县局机关、各一线实战单位,全部建成设备齐全的办案中心,县局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成为全市的样板,桦川公安“规范执法品牌”在全市叫响。2012年9月,全市执法规范化现场会在桦川县公安局召开,对桦川县局执法规范化软硬件建设做法进行了全市推广。通过广泛的动员宣传,桦川县所有行业场所全部完成了视频监控和电脑管理系统的建设,发生在场所内的治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案件查结率明显提升,公安机关的工作得到了业主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拥护。
2、积极推进城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城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发达省市已经普及,在本省和佳木斯市也已经起步很多年,桦川县的城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一直还是空白,桦川县委县政府也充分认识到城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的重要性,2014年,开始立项研究建设工作。在财政状况十分不好的情况下,投入资金四百余万元,由公安局牵头,于2015年初开工建设。为了节省开支,桦川县公安局抽调专门力量,自己设计方案,研究点位布局,亲自组织施工,到11月中旬,全县一线视频监控平台和派出所二级平台建设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至此,桦川县综合防控和打击震慑犯罪的水平将有质的飞跃,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掌控能力将有极大的提升。同时,也为打造桦川公安局的“科技支撑品牌”奠定了良好基础。
3、努力探索新型警务模式
改革创新是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按照佳木斯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四项工程”建设的要求,桦川县公安局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新型警务模式、打击工作新机制,边学边改,边改边推进。
2014年和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桦川县公安局招聘100名辅警,有效解决了警力不足问题,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特警大队,县城设立了十个社区警务室,二个街面警务室,十个社会警务室,在刑侦部门组建了情报信息研判和视频巡逻中心。特警大队在巡逻防控和维稳促突工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社区警务工作前移,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情报信息研判和视频监控中心的组建,为全局各警种、各业务工作服务,发挥了信息战、合成战的效果。仅2015年以来,桦川县局就通过情报信息研判破获系列案件10串100余起盗窃案件。
4、狠抓素质提升
提升工作水平,队伍自身素质是关键。桦川县公安局多年来一直坚持向素质要警力,向素质要战斗力,努力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
县局每年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强化各种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整顿,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购买设备,专门建立信息化培训室,做到全警培训,确保全面掌握新的工作技能。由政工部门负责,实施业务和理论季度考核过关制,每季度对全警进行一次考试,补考不合格的脱岗学习,再不合格的,领导降职,民警换岗。通过培训和考核,广大民警的学习积极性、自觉性明显提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显著提升,在全市领导班子和警种分类考试中,桦川公安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几年来,桦川县局一人获得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党员干警、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一人获得全省十佳社区民警荣誉称号,三十余人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嘉奖或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一人奋不顾身帮助群众救火,还受到佳木斯《三江晚报》的专门报道。
保经济护民生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冲锋在前
为切实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关注民生,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按照省厅、佳木斯市局的工作要求,桦川县公安局实施“5353”工作举措,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即建立五个“绿色通道”、实行“三个优先”、强化“五个严禁”,创建“三个品牌”。
1、健全服务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全力创建“优质服务品牌”
建立为投资经商者落户与办理身份证“绿色通道”;建立为外来投资者办理治安证照“绿色通道”;建立为企业法人、外来投资者和务工经商人员办理护照“绿色通道”;建立过境外地车辆和企事业单位运输车辆“绿色通道”;建立受理企业和外来投资经商、务工经商者的求助和申诉“绿色通道”。通过建立五个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让优质服务品牌成为桦川发展环境的重要特色。
2、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实施平安工程,全力创建“治安环境品牌”
优先查处侵害企业和外来投资、经商、务工者的刑事案件;优先侦办发生在企业、民营单位内部的各类案件;优先受理关系民生、经济发展、市场规范和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案件。
2015年7月10日,桦川县公安局接到横头山镇申家店村村民报案,称其购买的氯化钾和硫酸钾使用后,庄稼长势不好,经调查,受损农户达四十余户,受损土地面积在百余垧左右。
接报后,桦川县公安局立即将此案情况上报市局领导,佳木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安庆华指示,此案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了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必须快侦快破,给群众一个交待。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德全,主管刑侦工作副局长张俊山立即安排打假办专案组进行侦查,并对受损农户逐家逐户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将农户购买后剩余的氯化钾和硫酸钾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按盛装氯化钾和硫酸钾的包装袋标示,氯化钾中氧化钾的含量为60%,硫酸钾中氧化钾的含量为50%,但化验结果是氯化钾中氧化钾的含量小于5%,硫酸钾中氧化钾的含量小于1%,均为严重不合格产品。
专案组经过调查,确定销售给农户假氯化钾和假硫酸钾的是桦川县横头山镇个体业主刘某某,7月17日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刘交待销售给农户假氯化钾和假硫酸钾的是哈尔滨一经销公司的业务员宋某某和经理白某,张俊山副局长率打假专案组组长沈延民、民警罗英栋赶赴哈尔滨,经过几天的秘密蹲守和侦查,在呼兰区将宋、白二人相继抓获。经讯问,二人交待,自今年年初开始,白某在哈尔滨市松北区租用一处厂房,在无任何执照及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原料,自行生产氯化钾和硫酸钾,并由宋某某负责销售,累计生产销售化肥一千余吨,销售省内三十余县市。
2015年3月28日,桦川县局经侦大队接到黑龙江中储粮佳木斯直属库报案称:桦川县一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谷某、总经理杨某借履行代收、代储中央事权粮食合同之机,骗取黑龙江中储粮佳木斯直属库水稻收购资金一千余万元。
接报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在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德全的指示下,由副政委刘树民和大队长赵喜双亲自率队成立专案组,迅速立案并展开侦查。经过细致调查,在获取确凿证据后,当日,民警成功将谷某、杨某二人抓获归案,并查获大量用于虚开水稻收购的票据。
经查,犯罪嫌疑人谷某、杨某分别系桦川县隆旺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间,二人使用虚假、编造的申报材料,骗取了黑龙江中储粮佳木斯直属库工作人员的信任,于2015年1月14日,在黑龙江中储粮佳木斯直属库办公室内与受害单位签订了代收、代储中央事权粮食合同。合同生效后,二人借履行合同之机,授意公司雇佣的出纳员杨某、检斤员纪某、验质员高某虚开水稻收购票据,以虚报收购水稻库存的方式,骗取受害单位水稻收购资金1300余万元。赃款大部分被二人用于偿还债务,造成代收、代储的水稻库存亏空4000余吨,给受害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审,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据犯罪嫌疑人交待,如不是专案人员及时将其抓获,其打算继续通过相同手段骗取受害公司资金。据悉,该案件系佳木斯市首例以合同诈骗手段骗取国家粮食储备库资金的案件。
3、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素质养成,全力创建“执法形象”品牌
一是严禁公安民警滥用强制措施,在侦办各类案件中,擅自查封、冻结企业账户,随意传唤、拘押企业负责人、投资商或民营业主。二是严禁公安民警对企业、外来投资和经商、务工者乱罚、乱没、乱收费。随意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进行检查处罚。三是严禁民警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外来投资者和务工经商人员吃、拿、卡、要、报,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四是严禁以执法、管理为名,对企业、外来投资和经商、务工者进行刁难,损害企业的利益,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五是严禁公安民警介入企业或商务经济活动,插手经济纠纷,办私案、办隐案,越权办案,为违法违规者提供条件和保护。
扶民困解民忧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忠诚履行职责
桦川县公安局始终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作为重要工作理念常立心中,立足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1、校车管理实现规范化,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学生的安全一直是家长们牵肠挂肚的事情。桦川县局交警大队严格校车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逐校逐车进行驾驶人与车辆的信息采集,逐人逐车建立“户籍化”档案,并实行包片包车管理,坚决做到有隐患的车辆不让上路,有问题的司机不让上车,确保了桦川县校车无事故发生。
2、驻校警务室实现专职化,确保校园治安秩序良好
桦川县公安局在全县中小学分别建立了警务室,民警在上放学高峰进驻警务室维持校园秩序,平时帮助学校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强化校园周边秩序维护。每个派出所还专门派民警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向师生宣传法律知识,传授自我防护技能,增强师生守法用法的能力,确保了校园良好治安秩序。
3、街面警银亭实现常态化,确保快速应对紧急事件
桦川县公安局采取建设银行出资建设,公安机关出人管理的办法,在县城主要区域设置了两个警银亭,由特警大队民警24小时执勤,及时处置群众的求助,迅速出警查处突发事件。警银亭的设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群众安全感,成为人民群众心中一盏永不熄灭的警灯。
4、扶贫助弱实现日常化,确保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桦川县公安局注意把帮助群众做好事、解难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户政部门实行上门服务,为行走不方便的群众办理身份证件,巡逻民警注意在日常街面巡逻当中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发现群众的困难,积极解决困难。2015年1月份以来,桦川县局累计为群众捐款、捐物总价值三万余元,县局交警大队在秋收之际,出资一万余元,为桦川县悦胜村修缮田间路五百余米,解决了群众秋收难题。
桦川县公安局之所以能够很好地实现了各项工作目标,重要的是依靠各级党组织,依靠人民群众,依靠一支高素质公安干警队伍艰苦卓绝的努力工作。
桦川县公安局局长李德全告诉笔者,近年来,桦川县公安局依托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全面提升民警执法素质、奉献精神和公平意识,为警营注入了活力,激发了民警的高昂斗志。一是突出政治建警和从严治警,确保队伍不发生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二是积极落实民警年体检、抚恤、保险、特困民警救助措施,自建了民警蔬菜种植基地,为所有派出所和窗口单位安装了空调和淋浴器,丰富从优待警举措,增强了民警的归属感和队伍凝聚力。三是强化培训,确保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警务技能有了很大提升。
桦川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维稳促突、创安打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全县政治稳定、治安安定、社会和谐,为保持桦川县“全国平安县”荣誉称号发挥公安机关应有的作用,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金色盾牌”
攻疑难破大案在打击主业上奋勇争先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机关主业,是检验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桦川县公安局始终坚持积极履行维稳创安的工作职责,抓住疑难案件、重大案件、侵害群众利益的多发性案件不放,攻坚克难,努力打造“打击主业品牌”,综合打击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1、命案必破,持续保持了十一年
对严重刑事案件和疑难案件的强力攻坚,是彰显公安机关战斗力的第一条件,桦川县公安局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理念,不断完善命案侦破预案,发生命案全警参战,按照方案要求,各就各位、各负其责、各履其职,无论人员、车辆、装备,无条件全力投入到案件侦查工作中,案件不破,人员不撤。十一年来,全县发生54起现行命案,全部破获,犯罪分子无一漏网。
2、流窜犯罪分子的梦魇
通过多年的严厉打击,桦川县本地的违法犯罪分子无法形成气候,外地流窜犯罪成为影响桦川县治安秩序主要因素,桦川县局刑侦、派出所等部门本着不管大案小案,只要侵犯群众利益,县局全力破案,坚决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自今年1月以来,桦川县局抓获的盗窃、抢夺犯罪嫌疑人33人中,有24人为流窜作案,占到70%,桦川成为流窜犯罪分子的梦魇,只要在桦川县伸出罪恶的手,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打击,法网恢恢,桦川警方让外来违法犯罪人员胆颤心惊。
犯罪嫌疑人贾某某、杨某某于2016年4月17日开始从山东省流窜至我省鹤岗市、佳木斯市、桦川县等地,盗窃汽车一台、摩托车四台、三轮车一台,总价值六万余元。桦川县公安局经过三天缜密侦查,成功将两名犯罪分子抓获,并为被害人缴回全部损失物品。
3、信息科技手段成为打击犯罪的新利器
随着犯罪智能化、流窜性的程度越来越高,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难度越来越大,桦川县局本着以科技手段应对智能犯罪,以情报信息研判打击流窜作案的原则,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利用科技信息手段提升打击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5年8月6日和8月8日凌晨,桦川县悦来镇幸福新天地小区5号楼、6号楼,连续发生14起攀爬楼房入室盗窃案件,从二楼到六楼的住户无一幸免,全部被飞贼光顾。此案引起了广大群众议论纷纷,很多居民十分恐慌,不顾酷暑炎炎,纷纷关门闭户,防范窃贼入室。
桦川县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局长李德全、主管刑侦工作副局长张俊山亲自组织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大量工作,发现近一段时间,在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集贤县、红兴隆也都相继发生类似案件。8月10日,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宋鸿源召集刑侦、行动技术、网安等部门以及桦川县局、向阳分局、前进分局的刑侦部门领导和办案人召开研判会议,通过从作案手段、选择侵害对象、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等方面分析,确定桦川、红兴隆、双鸭山、集贤等地的案件可以串并侦查。宋鸿源副局长亲自指挥刑侦、行动技术、网安等部门及桦川县局同步上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大量信息研判和技术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
8月10日晚,在佳木斯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犯罪嫌疑人在富锦市被抓获。当场缴获车辆一台,缴获貂皮大衣5件,手表3块,手机2部,金饰品34件以及银行卡等其他部分赃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1岁,富锦市锦山镇人,现暂住集贤县富利镇。该人初步交待在桦川、集贤、双鸭山、红兴隆作案50余起,总作案金额30万元左右。
4、为群众追回损失成为终极目标
在打击刑事犯罪,确保一方平安过程中,桦川县局不仅把抓获犯罪分子,破获案件作为最终结果,为受害群众挽回被盗、被抢损失才是公安民警的最高追求。
前文提到的2015年7月10日,桦川县横头山镇申家店村村民报案,称其购买的氯化钾和硫酸钾使用后,庄稼长势不好,经调查,受损农户达近四十户,受损土地面积在百余垧左右。桦川县公安局于当年7月17日和7月22日分别将销售假化肥人员刘某某、生产销售假化肥人员白某和宋某某抓获,成功侦破了白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化肥案件。案件侦破后,犯罪嫌疑人白某、宋某某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刘某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按照诉讼程序正在开展工作。
桦川县公安局在案件侦破后,为了挽回农民的损失、维护群众的利益,积极做犯罪嫌疑人白某的工作,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方自筹资金,积极赔偿农户损失。通过双方协议,2015年9月21日,在桦川县公安局会议室,39户农民在公安民警主持下,将30余万元赔偿款拿到了手中,农民们避免了一年辛苦付之东流的损失,欢天喜地、拍手相庆,并为公安局赠送锦旗一面:树公安执法典范,为百姓保驾护航!
2015年以来,桦川县局仅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就累计为被盗、被抢、被骗群众挽回损失二百余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一千五百余万元。(作者:周宏伟 邱颖)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亿万28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亿万28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